P2實驗室建設
一、微生物實驗室設計
1.結構布局與要求
微生物實驗室一般由準備室、微生物培養室、器械消毒及清洗室、純水室、檢測室、菌種室、儲藏室等組成。微生物實驗室應設置獨立的區域,與其它實驗室分開。
緩沖間及操作間內應設置紫外線殺菌燈裝置,空氣潔凈級別不同的相鄰房間之間的靜壓差應大于5Pa,潔凈室與室外大氣的靜壓不大于10Pa。室內的照明應燈應嵌裝在天花板內,室內光照應分布均勻,光照度不低于300Lx。緩沖間和操作間所設置的紫外線殺菌燈應定期檢查輻射強度,要求在操作面上達40uw/m2,不符合要求的紫外線殺菌燈應及時更換。人流需要通過準備間分別進入一更、二更、緩沖進入操作間。物流則由傳遞窗實現,傳遞窗為全不銹鋼材質,機械連鎖控制,內帶滅菌裝置。
微生物實驗室平面布置圖如下:
2.溫度、濕度
微生物實驗室應具有空氣除菌過濾的單向流空氣裝置,室內溫度18-26℃,相對濕度45%-65%。。
3.設計要求
微生物實驗室潔凈度應為萬級。排風口裝有高效過濾器,送風口裝有高效過濾靜壓箱,室內送排風采用上送下排方式,室內排風口應設在室內被污染風險最高的區域,單側布置,不得有障礙。
二、P2實驗室設計
1.P2實驗室主要用于初級衛生服務、診斷和研究,其實驗對象的危害等級為Ⅱ級(中等個體危害,有限群體危害),具體定義為“能引起人類或動物發病,但一般情況下對健康工作者、群體、家畜或環境不會引起嚴重危害的病源體。實驗室感染不導致嚴重疾病,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并且傳播風險有限”。據此,待頒布的國標《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對BLS-2實驗室規定了以下技術指標(靜態):
(1)潔凈度:無要求
(2)最小換氣次數:可開窗通風(如使用開窗通風,應有防蟲紗網)
(3)與室外方向相鄰相通房間的壓差:無要求
(4)溫度℃:18~27
(5)相對濕度%:30~70
(6)噪聲dB(A):≤60
(7)最低照度Lx:300
上述指標是建立BLS-2實驗室的最低要求,建設者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相應指標,如潔凈度、壓差等。
2.P2實驗室所有緩沖間采用電子互鎖門。當緩沖間任一道門打開時,與之互鎖的另一道門無法打開(采用斷電開式電子鎖),以防止兩道門同時打開實驗室失壓。在所有門上均安裝進口閉門器能自動關閉。實驗室的門應有可視窗;實驗室內應配備生物安全柜,還應設置洗眼裝置,必要時應有應急噴淋裝置。
3.P2生物實驗室新排風設置電動密閉閥(連鎖送排控制)風機以防止關機時空氣回流,并能封閉消毒。實驗操作所需的物品、器械等須通過半污染區與準備間相連的不銹鋼傳遞窗(帶紫外線殺菌燈)進入;實驗室廢棄物在實驗操作室就地高壓消毒后,經消毒滅菌室二次高壓滅菌后通過與污物緩沖室相連的不銹鋼傳遞窗(帶紫外線殺菌燈)傳出后再處理。
4.為滿足P2實驗室溫濕度要求,宜配備機械空調通風系統,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設設計要求,如增設凈化要求并按凈化要求進行送回(排)風系統設計等。這方面,應重點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可以采用帶循環風的空調系統。如果涉及化學溶媒,感染性材料操作和動物實驗,則應采用全排風系統。
(2)生物安全柜與排風系統連接
I級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II級A型排風比例30%,可排到房間或設置局部排風罩。
B1型排風比例70%,密閉連接。
B2型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3)實驗室內各種設備的位置應有利于氣流由“清潔”空間向“污染”空間流動,最大限度減少室內回流與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應置于室內氣流最下游,即最遠離送風口處)。生物安全柜的排風不能代替室內排風。
(4)P2生物安全實驗室可以采用帶循環風的空調系統。如果涉及有毒、有害、揮發性溶媒和化學致癌劑操作,則應采用全新風系統。二級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也宜采用全排風系統。生物實驗室污染區宜臨近空調機房,使送、排風管道做到最短。
(5)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內安裝實驗用氣管接頭、閥門;以避免儀器用氣的鋼瓶直接放入實驗室操作區內。
P2實驗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實驗,國標明確了相應要求。P2實驗室建設應根據國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確定建設目標,建立的實驗室應該是安全的、經濟的實驗室。